*、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池州市第*人民医院医用氧气购置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液化空气(合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武里山路以东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名称:池州市第*人民医院医用氧气购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专用车辆充装医用氧气
服务要求:根据医院实际使用需求及时供货。正常情况下两天运送*次,特殊情况应院方要求随时供应。
服务时间:*年。服务合同采取1+1+1模式,*年*签。合同期满后,业主单位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可续签第*年合同,以此类推。
服务标准:符合****版《中国药典》(液态、气态)氧标准:≥**.5%(**/**)-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傅强、吴庭胜、纪朝晖、凌文凤、鲍慧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西路125号
联系方式:鲍慧敏1369566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中心招标采购部1号办公室(贵池区迎宾花园A区,通港大道与梅林路交叉口东北角,二路、十路公交新政务服务中心站)
联系方式:0566-4878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雄光
电话:0566-487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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