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标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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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京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京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元
6.最高限价(如有):**.****** *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 至12:**,下午**:** 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登录***********
3.方式:3.1潜在供应商应是***********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注册咨询联系电话:***********;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 ***-****-****.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后“项目参与”并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
4.售价:0包: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3.地点: ***********(*****://*****.*******.***.**/*****?*******=***)。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2.地点: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①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②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④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⑤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5号);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京山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栋楼。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京山市轻机大道***号住建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京山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栋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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